当前位置 :
弘扬奉献精神大家谈(第二十七期)
更新时间:2024-03-29 18:11:51 

弘扬奉献精神大家谈(第二十七期)http://www.sina.com.cn2003年08月02日04:28人民网-人民日报

弘扬奉献精神大家谈(第二十七期)

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是关键

山西朔州市委 阎沁生

大力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之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认为,当前至关重要的是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首先要承认奉献者的价值和利益,建立起有利于无私奉献的运行机制。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求利”的,但其原则是以合法经营为前提、互利互惠为目的,而不是损人利己。市场经济与奉献既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说矛盾是因为市场法则决定了市场行为的主体首先是利己的,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并非利他;讲统一是因为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为主体必须首先满足他人的需要,为他人奉献,否则便不能利己。

更重要的是,我们正在建设和完善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的社会变革。换言之,我们追求的先进生产力水平是以全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12亿多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终归宿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无私奉献的运行机制应以承认无私奉献精神实践主体的合法、合理利益为运行坐标,社会要承认无私奉献者的贡献并给予相应的回报。

让英雄、奉献者、模范人物生活在沉重的精神,甚至物质负担之下,是社会道德机制运行不健康的表现。各级党政部门有责任、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弘扬正气,并逐步建立规范的奖励机制。今春山西省朔州市委及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宣传发动全社会为战争年代屡建战功、和平岁月甘于清贫的朔州籍老英雄王福捐款、捐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弘扬奉献精神,要建立起鼓励奉献的舆论、组织和行政监督机制。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因为他们最应成为无私奉献的实践者。奉献是一种道德要求,重在自觉和自律,但建立健全法律界限之外的监督机制仍属必要,对各级领导干部更需要这样。不能自觉地为人民奉献者当然不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理应受到舆论、组织、行政的监督和制约。而这三方面监督要真正形成机制、有效运行,关键在于扎根群众之中。群众十分清楚,谁是真正的无私奉献的“公仆”。当前,无私奉献的信念之所以在一些群众心目中不时被淡化、扭曲,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无私奉献”的理念被一些表里不一、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玷污过。因此,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十分必要。

武汉:见义勇为有保险

本报记者 杜若原

2003年6月5日,武汉市两位见义勇为受伤的勇士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费。这得益于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武汉市每年涌现的见义勇为者中有部分人受伤或牺牲。见义勇为基金会每年可动用的资金主要用于奖励见义勇为者,但在对他们进行医疗救助、抚恤解困时,则显得力不从心。基金会副会长王家启说,基金会的资金来源有限:政府每年拨款25万元,社会各界捐一部分。10年来,该会从社会各界共筹资400万元,而同期武汉市市、区、街道三级共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4542人。由于资金有限,部分见义勇为伤残者的医疗费难以解决。

2001年9月,基金会向全社会发行“见义勇为爱心卡”,至今年4月,筹措到600万元。如何让这笔善款安全增值,同时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作用?基金会决定向新华、泰康两家人寿保险公司投保400万元,办理了不特定对象的见义勇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今年5月1日起开始生效。这份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武汉市范围内在见义勇为行动中受伤、致残或牺牲,并受到市级或区级表彰的人士。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每人抚恤1.5万元,受伤人员每人医疗费的理赔金额最高为6000元,不足6000元的按实际金额理赔。

王家启算了一笔账:400万元投保,期限为5年,每年可以获得最多8万元的理赔,5年就能为见义勇为者提供40万元的保险;5年后,基金会除了收回400万元本金外,还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64万元的“分红”。这样,基金会在不动用400万元本金的情况下,5年中实际可用于救治、抚恤的资金为104万元。

此番首次获赔的两人中,“的哥”陈刚勇斗劫匪,身中3刀;68岁的居民黄志华与盗割电缆的歹徒搏斗,左眼负伤。据了解,黄志华的医疗费在6000元以内,由保险公司全部赔付;陈刚的医疗费用超出6000元,超出部分将由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自筹。

用市场机制为奉献助力

清华大学 张杨

人民日报7月30日刊出的“于遥”道义助学故事给笔者很多启示。

奉献精神并非空中楼阁,而是要在一个真切的现实环境中去弘扬。当前,在我国,这个现实就是奉献精神必须根植于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正如李安民在第二十六期奉献讨论中所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家而言,“依法纳税是首要义务,竞争求胜是第一职责,奉献是企业家的高境界”。笔者也认为,市场经济强调效率优先,追求经济效益;社会主义自当兼顾公平,追求的更多是社会效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两者应该是辩证统一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经济和奉献精神并没有冲突,而且奉献精神首先也是根植于市场经济的,那么我们接下来就想问一问:市场经济这种被认为是具有很高效率的体制,能不能为奉献营造一个很好的机制和环境?我觉得“于遥”在这方面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第一,他是通过一个中介机构来捐资助学,更专业、更符合市场经济的理念;第二,他要求学生和中介机构签订还款协议以资助更多的特困学生,这显然是借用了市场经济中的契约形式。

利用市场经济的一些机制服务于奉献这种道德目标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见义勇为者买保险,就是利用保险这种市场经济的产物来为奉献行为提供物质保障。(详见本版《武汉:见义勇为有保险》)

发达国家也有很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比如最著名的基金会制度:很多在商界打拼多年的富商,积累了相当的财富,他们通过基金会的形式资助别人。不可否认,这里面也有一些沽名钓誉之辈,但这种通过设立基金会回馈社会和他人的制度却是很有借鉴价值的。

奉献,由于其所展现的卓越品质,能够形成一种强大的示范作用,带动他人,影响社会。正如“于遥”所言:受助学生踏上社会后,会把信任和爱心传递下去,这比单纯感谢他个人更有意义。

来稿撷英

让爱心传递

“于遥”(详见7月30日本版报道《我的爱心要求“回报”》)的可贵之处不仅在于他的无私奉献、热心助人,更在于他有一种让爱心变为“接力棒”的创意。一旦道义助学成为一种有效运行的制度,那么爱心的传递将会得到切实保障,将会有更多的特困学子受益。

―――江西南城县委 王皋子

用制度鼓励奉献

倡导奉献仅靠精神激励是不够的,比如“拾金不昧”向来就是被社会所推崇的美德,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到拾金不昧。在有些国家,拾金不昧者按规定可以获得所拾物价值20%―30%的奖励。这种制度安排显然有利于更多“拾金者”主动寻找“失金人”。我们在舆论上弘扬奉献精神的同时,也应制定鼓励人们奉献的制度,给奉献者应有的回报预期。

―――山东省德州市 任世伟

荣誉与物质奖励并重

构筑奉献的回报机制,绝非奉献者个人索取,而恰恰是社会对奉献者精神上、物质上的肯定。建立起回报机制,既可表明社会对奉献者的认同,又可使奉献者的个人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对此,要重视两方面机制的建设:一是建立奉献者荣誉机制;二是建立物质利益回报机制。奉献者也生活在现实世界中,只有当奉献者既得到荣誉上的回报,又得到物质利益上的回报,才能真正说明我们社会对奉献精神的尊重。

―――大连信息中心 程义太

【推荐】【大中小字】【打印】【关闭】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新浪邮箱雄踞市场第一真诚回馈用户全面扩容新概念英语口语出国考试考研暑期限时优惠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提笔画网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最新更新
PC端 | 移动端 | mip端
提笔画(tibihua.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邮箱:联系方式:

Copyright©2009-2021 提笔画 tibihua.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2821号-18